Select Page
  1. 服務學習課程品質提升計畫補助 (以下簡稱本補助),旨在設置相關獎勵措施,協助開課單位強化服務學習課程教學團隊,期以帶動系所規劃多元服務學習課程內容。期望透過課程活動設計或教學帶領技巧,達到課程漸進、具體之改變,希冀達成整體服務學習課程品質提升之初衷。
  2. 參照「國立臺灣大學服務學習課程施行辦法」,由各系所統籌提出當學期補助申請,經本校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審核,補助金額將依開設之服務學習課程性質及教學助理工作內容而定,非系所環境整潔維護類課程將優先考量。核定補助後,聘用及管理由各開課單位執行。
  3. 受聘教學助理須配合「國立臺灣大學服務學習課程施行細則」第七項之職責內容完成交付工作,並接受服務學習課程執行小組之培訓課程,另須於課堂上協助發放學習成效調查問卷,期末須繳交心得報告至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留存,開課單位承辦人須於聘用時說明。
  4. 本補助編列標準得由申請單位依工作內容及時數自行規劃申請金額,以至多每人每月新台幣 8,000 元為原則,勞健保及勞退費用另行計算。
  5. 如有疑問,相關聯絡事宜請洽 (02)33663367#515 詹小姐
  6. 相關表單請參考: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WVUeaqRgF4fM6R5-Pp4MhrtC6Q8NPRgX?usp=shar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