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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服務學習課程品質提升計畫補助 (以下簡稱本補助),旨在設置相關獎勵措施,協助開課單位強化服務學習課程教學團隊,期以帶動各學系規劃多元服務學習課程內容。期望透過課程活動設計或教學帶領技巧,達到課程漸進、具體之改變,希冀達成整體服務學習課程品質提升之初衷。
  2. 參照「國立臺灣大學服務學習課程施行辦法」,由各學系統籌提出當學期補助申請,經本校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審核,補助金額將依開設之服務學習課程性質及教學助理工作內容而定,非系所環境整潔維護類課程將優先考量。核定補助後,聘用及管理由各開課單位執行。
  3. 受聘教學助理須依課程目標、服務任務及授課教師要求完成交付工作,另須於期初繳交該學期教學助理工作規劃書,期中出席教學助理工作交流會(暫定於110/04/12~04/16擇一晚間),期末協助發放學習成效調查問卷,並於學期結束後繳交心得報告至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留存,開課單位承辦人須於聘用時說明。
  4. 本補助編列標準得由申請單位依工作內容及時數自行規劃申請金額,以至多每人每月新台幣8,000元為原則,勞健保及勞退費用另行計算。
  5. 本次收件截止時間為110/01/20(三),請於期限內繳交申請書、經費補助表之電子檔與核章紙本予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電子檔請寄至ntufdctld@ntu.edu.tw,以word與excel或可編輯開放文件格式回傳)。
  6. 如有疑問,相關聯絡事宜請洽 (02)33663367#515 詹小姐。
  7. 相關表單請參考: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nF3DubZBmlJXieYH_b2HzhSAX8C5xAIL?usp=shar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