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傑出教學助理遴選

本中心於95年起推動教學助理(TA)制度,主要為教學助理培訓、認證、諮詢及獎勵,依教學助理工作內容共分為五類,分別為A類(討論課)、B1類(實驗課)、B2類(實習課)、C類(一般性)、D類(語文類)與E類(體育類)。

 

【傑出教學助理遴選】

為鼓勵致力於教學且表現優異之教學助理,以彰顯其教學熱忱與技能,提升整體教學品質,根據教學助理遴選制度,選出傑出教學助理以資表揚。申請前應詳閱並符合細則中各類教學助理相關學習活動與配置原則,遴選作業依據「國立臺灣大學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傑出教學助理遴選辦法」辦理。

申請對象

1、教務處「提升教學品質計畫」經費補助之教學助理。

2、共教中心「個別型通識教育改進計畫」經費補助之教學助理。

3、教務處「提升教學品質計畫」與非共教中心「個別型通識教育改進計畫」經費補助之教學助理。

申請資格

1、教務處「提升教學品質計畫」、共教中心「個別型通識教育改進計畫」與國際處「大專校院學生雙語化學習計畫」經費補助之教學助理已納入遴選系統,其申請資格為:

  a、須協助教師進行教學活動之本校各系所在學學生。

  b、須全程參與本校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舉辦或合辦之教學助理認證研習會,並取得教學助理基本資格認證。

  c、須於當學期末接受教學助理教學意見調查。

  d、須繳交個人心得報告,且須請授課教師填寫並繳交教學助理教學表現調查表。

 2、非教務處「提升教學品質計畫」、非共教中心「個別型通識教育改進計畫」與國際處「大專校院學生雙語化學習計畫」經費補助之教學助理欲申請加入遴選者,需提出「個別申請加入傑出教學助理遴選」。

3、自112-1學期起,傑出中授教學助理與英授教學助理將分流遴選。

 【113-1學期個別申請加入傑出教學助理遴選】

系、所、學位學程承辦人須於113/09/02 ~ 113/10/31下午5點前,統籌為委託學生提出申請;務必利用「教學助理資格認證查詢」系統查核學生是否符合擔任教學助理之身分。

a、系、所、學位學程承辦人進入「教務處教學助理管理系統」中「個別申請加入傑出教學助理」建置教學助理資料。(若系、所、學位學程承辦人未於系統建置TA資料,TA於期末將無期末意見調查,及不符合遴選資格。)

、系、所、學位學程承辦人須於113/11/11~113/11/15登入系統進行分組分派;相關說明,由本處另行通知。

3、中授教學助理須取得教學助理基本資格認證;英授教學助理則須取得英授課教學助理資格認證。 (於在學期間獲得過一次教學助理認證,此資格可一直沿用。)

4、教學助理須於當學期末接受教學助理教學意見調查。

5、教學助理須繳交個人心得報告,且須請授課教師填寫並繳交教學助理教學表現調查表。

6、個別申請教學助理遴選-審查結果將公告於本中心網頁。

【教學助理法規】

【表單下載】

【聯絡資訊】


 ▲ 聯絡人:李祥寧
 ▲ 電話:3366-3367 # 514
▲ 信箱:xnl627@ntu.edu.tw

【傑出教學助理分享】

“I hope I can be useful for my adviser and learn something in the process. “
“保持熱情,能擔任TA是件開心且榮譽的事,讓學生喜歡上你的課是很有成就感的事。 “
“用心減輕老師教學上的負擔,用熱情與耐心協助每個學生的學習困難,最後,享受精采的每一堂課吧。”

訊息連結…

【傑出教學助理頒獎典禮活動花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