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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過程中,您曾遇到或發現哪些教學現場的問題呢?
您是否想過,可以用什麼方法讓這個問題獲得改善?

也許您可以試試看,把教學問題化為一場研究,
用有架構、有證據的方式來提升課程的教學品質與學習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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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教學實踐育成計畫補助說明如下:

  1. 本計畫精神為深化本校教學研究風氣,鼓勵教師在其教學現場進行實踐研究,期以帶動證據為本的教學實驗,提升學生學習成效及整體教學品質。
  2. 本校專、兼任教師及專案教師皆可以個人身分提出申請,每人限申請一案,每案須以申請教師本人當學期(110-1學期)開授、合授或共授之課程為基礎,該門課程須為臺大課程網上能查詢到且具有課程編號之課程。如最後課程未開設成功,計畫補助將中止。
  3. 計畫執行期程自11091日起至111131日,不可展延。
  4. 申請者請填具計畫申請書、經費編列表各一份,並繳交電子檔予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教師發展組詹硯喬助理(ycjhan@ntu.edu.tw)。
  5. 計畫申請書格式請見申請書檔案(附件1),內容應包括下列項目,篇幅限10頁以內 (不含課程資料、附件與參考文獻)
    (1)
    計畫基本資料
    (2)
    計畫內容
     甲、 研究動機與目的
     乙、 研究問題
     丙、 文獻探討
     丁、 教學研究設計
     戊、 教學成效評估
    (3)
    課程資料,並請另外附上課程大綱
  6. 計畫審查將依據研究動機之清楚度、研究問題之可測量性、文獻探討與教學研究之相關性、教學研究設計之具體性、教學成效評估是否多元且具明確評量指標作為評分標準。
  7. 請預先編列預算表(附件2),每案補助75千元整,僅補助業務費(不含人事費與設備費),並須符合「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期滿後結餘款由本中心收回。項目包含臨時工資、工讀費、講座鐘點費、諮詢費、輔導費、稿費、國內差旅費、餐費、教材費、印刷費、場地使用費、設備使用費等(詳參附件)。
  8. 如計畫通過,須於接獲通知後一周內繳交預計在計畫中使用之知情同意書(可參考本校研究倫理中心範本)。
  9. 獲補助教師須於111331日前繳交期末成果報告,另須擇一參與本中心舉辦之相關計畫成果發表形式。
  10. 為符合學術倫理,相同計畫內容如已獲其他補助,請勿重複申請本計畫。計畫核定後經指出有涉及學術倫理且有具體事證者,得由本中心追回部分或全部補助費用,並依校內規定處置。
  11. 本計畫之研究成果可作為申請其他計畫之基礎,如: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或其他教學研究計畫,以達強化校內教學研究之初衷。

    相關連結:計畫補助說明附件1-計畫申請書附件2-經費編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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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您想進一步了解教學實踐研究計畫之精神,或想參考他人研究以獲得一些靈感,歡迎參考:
1.
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 Youtube- 7分鐘介紹計畫精神與定位(連結
2.
教學實踐研究績優計畫網站-各學門績優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