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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標題
【重要公告】115-1 學期「領域專長模組架構計畫書」徵件申請
公告單位
規劃研究組
類別
一般公告
公告期限
2026/08/19~2026/11/06
公告內容
本校推動各單位設置領域專長,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自即日起至 115 年 11 月 6 日止受理「領域專長模組架構計畫書」申請。
說明:
(1) 依據「國立臺灣大學領域專長實施要點」 (下稱本要點) 辦理。
(2) 貴單位如欲申請設置領域專長,請依本要點第 2 點規定,備妥第一階段核章後計畫書領域專長總表之壓縮檔,於 115 年 11 月 6 日前寄至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規劃研究組信箱 (nturpctld@ntu.edu.tw)。
(3) 貴單位所提領域專長之課程架構,須包含 1 門「總整課程」(capstone course),課程形式包含專題研究、專案實作、學士論文、實習等。
(4) 計畫書受理後採隨到隨審制,教學發展中心針對計畫書第 1 與第 2 部分提供貴單位建議回覆表。嗣後貴單位提具:(1)第 2 階段修正後之核章計畫書、(2)領域專長總表、(3)教發中心建議回覆表與(4)會議紀錄,教學單位經系(所、學位學程)、院課程委員會通過,編制內校級研究中心經單位會議通過,會辦教學發展中心、課務組,提送校課程委員會通過後實施。
(5) 依據本要點第 2 點規定,每組領域專長課程自實施學期起,至少每 2 年應完整開設 1 次為原則。自 114 學年起,提供每個通過之「新設領域專長」5 萬元獎勵金,於兩年完整開設一次課程後核發;通過之「新設 AI* 領域專長」,則於 115-2 核發獎勵金 3 萬;同期程之「新設 AI* 領域專長」,獎勵金可累加。
檔案
1) 懶人包:AI* 領域專長說明
2) 領域專長模組架構計畫書格式與書寫說明
3) 領域專長總表
聯絡人
石美倫副組長 (Dr. Meilun Shih)、李冠穎經理 (Dr. Guan-Ying Li)、宋黛薇專任研究助理 (Ms. Sung)
電話
02-33663367#551、#511、#587
E-mail
nturpctld@ntu.edu.tw